2022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办法(南安市2021小升初招生政策)

教育百科2022-09-17 23:42:47佚名

2022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办法(南安市2021小升初招生政策)

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办法

  (一)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中学招生

  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学校的招生实行“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顺序依次进行。第一批则按第1类、第2类的顺序依次进行。

  1.第一批招生

  (1)第1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2022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②政策性照顾对象。(该类别对象详见前文“招生范围”相关描述)。其中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相关文件中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具体要求如下:(a)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学生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b)华侨学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招生服务区内购房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内生活的。

  若第一批第1类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第一批第1类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1类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一批第1类的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一批第1类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2)第2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于2022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无实际居住(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证)。②学生户籍于2022年5月1日至市区初中招生资格审查初审公示前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第一批第1类招生录取完成后,再录取第一批第2类。若第一批第2类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一批第2类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2类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一批第2类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一批第2类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2.第二批招生

  招生对象:详见前文“招生范围”描述。

  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批。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二批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二批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二批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除鹏峰中学、实验中学和柳城中学3所市区中学以外的其他公办中学,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录取依序分以下二批进行:

  1.录取第一批学生。招生服务区内的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2.录取第二批学生。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第二批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二批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就近安排至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初中招生

  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录取依序分以下两批进行:

  1.提前批。面向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招生。民办初中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

  2. 第一批。面向南安市招生。提前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束后,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具有优先招生报名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原所属就学服务区参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附件1-11下载链接点击下载

  附件:1.南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范围

  2.南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3.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4.2022年南安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5.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6.南安市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7.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8.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9.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

  10.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1.2022年初一新生录取花名册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依据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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