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计算
原则上,除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笔试、必修必学的田径项目和必修选学项目的成绩分别以20%、40%、40%的权重比例计入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成绩呈现
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总成绩大等于60分为合格,小于 60 分为不合格。
免考和缓考
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申请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田径和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的免考。体育与健康教育笔试部分原则上不得免考,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笔试部分成绩必须达合格要求(大于等于 60 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才能合格。因伤、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以及考试总分不合格学生可申请缓(补)考。免考、缓考及补考具体管理办法由各设区市依据省有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