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施教区范围内儿童
1.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
⑴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⑵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明年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即户籍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
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在8月14日到学校补报。逾期未报,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安排到我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⑷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村居提前发放给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③购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有效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④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并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⑸当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户籍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归属中心校管辖范围的,由中心校统筹安排至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属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的,由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统筹办法参照《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及转学相关事项的通知》(漳台招〔2021〕11号)执行。
属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的施教对象,但需电脑派位进行统筹安排的,电脑派位时间:8月17日上午9点。电脑派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博学楼二楼多功能报告厅。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的结果由区教育局发送给各校,各校再根据名单录取。
2.施教区范围
学校 | 所属施教区(村居场、楼盘) |
漳州实小台商分校 (实验小学) | 东山村、福龙居委会(龙泉绿苑、美福一品、领秀御园、龙泉嘉苑、龙泉御墅、阳光公寓、明珠城、福龙商住楼、侨星商住楼)、仁和居委会(万星嘉和、富雅国际、龙泉丽景)、团结居委会(大唐世家) |
闽南师大台商附小 (第三实验小学) | 阳光居委会(中骏、阳光城、万益广场、水晶湖畔、海投东湖城)、锦里居委会(美润佳园、江山天境)、石美居委会(万达中央华城、富邦上尚城、宝嘉誉峰) |
角美中心小学 | 解放居委会、共和居委会(除丰泰外)、团结居委会(除星河、芗鹭温泉人家、大唐世家外)、侨兴居委会、霞屿居委会、石厝村第11、12村民小组、仁和居委会(水岸新城、龙泉华庭) |
角美中心小学 | 锦宅村、锦里居委会(汇金置地广场、锦宅领地) |
锦宅校区 | |
龙田小学 | 龙田村 |
田里小学 | 田里村 |
上房小学 | 上房村、苍坂居委会 |
洪岱小学 | 洪岱村 |
龙江小学 | 龙江村 |
铺透小学 | 铺透村 |
福井小学 | 内丁农场、苍坂居委会、福井村田边、大人庙、大坂、半山、芸山5个自然村 |
石门小学 | 福井村石门、培厝、亭头、新村4个自然村 |
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 社头村、解放居委会(丰泰商住小区)、团结居委会(星河城市广场、芗鹭温泉人家) |
石厝小学 | 石厝村第1.2.3.4.5.6.7.8.9.10和13小组 |
石美小学 | 石美村、石美居委会(除富邦上尚城和万达中央华城外) |
南门小学 | 南门村 |
西边小学 | 西边村第1.2.3.4.5.6.10.11.12.13.14.15小组、埭头村 |
沙坂小学 | 沙坂村、蔡店村 |
埔尾小学 | 埔尾村 |
碧湖小学 | 杨厝村 |
金山中心小学 | 金山村、金桥居委会(建坤花园、金山家园、红树湾院子)、金鸿居委会(云龙海岸、御盛花园、菁英花园、龙勋花园、西子公寓、龙池新天地) |
桥头小学 | 桥头村、西边村第7.8. 9.16.17小组 |
鸿渐小学 | 鸿渐村、金桥居委会(欣悦华庭) |
白礁小学 | 白礁村、龙祥居委会(华坤花园、保生海滨公寓、尚豪嘉苑、龙欣杰座、瑞鑫公寓、长隆花园、瑞鑫佳园、鸿源尚品)、龙池居委会(半山墅、圣地亚哥) |
东美中心小学 | 东美村、东美居委会 |
坂美小学 | 坂美村、江东良种场 |
课堂小学 | 课堂村 |
沙洲小学 | 沙洲村、江东良种场 |
吴宅小学 | 吴宅村、江东居委会、江东良种场 |
恒苍小学 | 恒苍村 |
玉江小学 | 玉江村 |
流传小学 | 流传村 |
备注:对于还未交房但业主已落户的楼盘,若适龄儿童需申请就读,可在8月10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对应的施教区学校申请登记,接受统筹安排。统筹办法同上第⑸点。
(二)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
集体户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若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家长可于8月10日到龙田小学报名登记(说明:登记学校仅为登记地点,非录取学校)。在录取完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以落户日期为序,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本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
(三)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
在我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我区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拥有产权的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可持台、港、澳、侨籍及外籍户口本、往返证及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四)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烈士、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小学,可向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工作单位证明、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户口本、房产等证明材料,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五)特殊儿童
1.招收对象:年满6—10周岁的本区户籍智力发展障碍儿童及孤独症儿童。申请对象要具备一定学习能力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伤行为。
2.报名时间: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由家长及儿童携带材料到漳州台商投资区实验小学特教班报名。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⑴儿童及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病史检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⑷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学校就读。
1.申请就读我区公办校,进城务工人员需在我区务工且连续居住,社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本人及子女的居住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明年申请就读公办校的适龄儿童需居住满半年,缴纳社保满半年,即居住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申请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各校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不可拒收。
2.现场申请时,由申请对象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秋季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持证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⑵持证人及子女在本区办理的《居住证》;
⑶持证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⑷持证人缴交的社保记录。
3.若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属于实验小学或第三实验小学的,家长可到洪岱小学、田里小学、龙田小学、沙坂小学、石美小学和南门小学申请就读;属于中心校管辖的,家长可到中心校管辖范围内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各公办校在接收完本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先接收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若还有剩余学位,则接收区教育局电脑派位的非施教区随迁子女。若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大于剩余学位,则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电脑派位产生相应的学生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8月23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博学楼二楼多功能报告厅。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的结果由区教育局发送给各校,各校再根据名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