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电话:实验幼儿园6859615;第二幼儿园6895723;第三幼儿园6888200;第三幼儿园海滨园区6888065;第四幼儿园6888201。
相关事宜
(一)公办幼儿园本园教职工子女直接录取,不占招生计划。“本园教职工”指与幼儿园直接发生劳动合同关系的教职工。
(二)享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不占招生计划。
(三)为严肃招生行为,家长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幼儿信息将录入全国幼儿学籍系统,此学籍系统未来将与小学、初中、高中学籍系统对接,学籍号将跟随终身,请家长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若发现重复报名登记的行为,取消入园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工作意见由开发区教育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