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属于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需提供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 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房产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的,报名登记时家长须提供:①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落款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1日以后);②父母与适龄儿童落户该房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报名登记时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落款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1日以后);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与适龄儿童落户该房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