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临沂市教育局小学入学条件

教育百科2022-09-19 04:29:01佚名

临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临沂市教育局小学入学条件

临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城区小学入学工作

  1.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郯城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下载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郯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非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7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小产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水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等票据,小产权房小区物业于7月30日前提供小区楼房分布图并标注今年所有上学学生具体房产位置和住户信息,交到县教体局基教科(6703室)和招生学校办公室,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无学生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具有郯城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县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就读,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和物业交费单据。

  (3)工作流程:下载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二)城区初中入学工作

  1.有郯城县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有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依据房产信息和招生片区,申请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受学位限制,凡有城区小学学籍,但招生片区内无自购房产的,均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

  2.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及学区内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招生片区无自购房产的,均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无我县六年级学籍)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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