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济宁市教育局转学规定)

教育百科2022-09-19 15:38:49佚名

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济宁市教育局转学规定)

  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欲转入学校申请。

  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本文标签: ,城区  ,户籍  ,房产  ,不转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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