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忠县中小学入学政策(2023重庆忠县中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教育百科2023-05-30 00:42:17未知

2023重庆忠县中小学入学政策(2023重庆忠县中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一、报名方式

  (一)进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206.2.157:2019/ZXZS/),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

  (二)关注“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入口”,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

  二、报名类别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分四个类别:

  1.正住户籍(“三对口”):指学生户籍地址属所选择就读学校的招生区域(即学生户籍地与监护人购房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购房户(城区和一类小学):指学生户籍地址不属所选择就读学校的招生区域,但在其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如购房地对口招生学校学位已满,则自动转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别。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学生不属所选择就读学校招生区域的正住户籍人口或购房户子女,但随家长或监护人在该区域内居住【县外小学毕业后返回(或流动至)我县读初一属于此类别】。

  4.统筹安排:指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子女。

  (二)温馨提示:

  1.前三类皆需在“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报名,第四类于6月12-16日期间直接到县教委中小学招生办公室(1111室)登记,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下载阅读《忠县网上入学报名操作手册》。

  三、报名流程

  (一)小学:

  1.家长学位申报:5月29-6月1日,正住户籍类在网上注册并录入报名信息;6月15-18日,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网上注册并录入报名信息。保存信息后上传印证材料,最后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两批次学位申报的起始时间为起始日上午8时。

  2.学校网络初审:6月2-3日,招生学校对正住户籍类报名进行网上审核;6月18-19日,招生学校对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报名进行网上审核。

  3.学校现场审核:6月5-6日,招生学校对正住户籍类报名进行印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6月19-20日,招生学校对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报名进行印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4.公安房管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报名数据由县教委提交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5.教委网络终审:6月15日前,县教委对正住户籍类进行网络终审并调控各招生学校学位;6月28日前,县教委对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网络终审。

  6.现场报名注册:6月28日后,家长网上查询孩子就读学校,6月29-30日持户口本到审定就读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二)初中:

  1.县内小学毕业的初一新生按照区域划定和电脑随机派位政策报名入学,不用家长在网上注册信息。微机现场抽录会后,县教委中招办将初一新生信息导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在招录学校公示就读名册,家长或监护人带上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到招录学校现场审核和报名登记。

  2.县外小学毕业生返回(或流动至)我县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别报名,需要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注册信息,申报就读学校。县内小学毕业生符合规定可以在县内初中学校流动的,请于微机现场抽录会后向流入地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四、提交资料

  (一)正住户籍和购房户子女:

  1.户口本(将户籍主页、学生页和全户人口增减页组合成一张图片);

  2.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3.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

  4.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七年级)。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户口本(将户籍主页、学生页和全户人口增减页组合成一张图片);

  2.工作证明(监护人工作证明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经商证明(监护人营业执照);

  3.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4.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5.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

  6.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七年级)。

  五、注意事项

  (一)家长(监护人)进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一经注册即可反复登录,请家长(监护人)牢记注册密码。

  (二)县教委依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学校容量调控各招生学校学位,确保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能在对应学校入学。

  (三)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未到入学年龄的不得登记。

  (四)家长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责,资格审验不符合登记条件、资料不全、弄虚作假,将取消拟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五)未按时进行网上登记和资格审验的或者资格审验未通过的不予学位保障,纳入县教委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愿在县教委指定学校就读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划定学校入学。

  咨询电话

  县教委中小学招生办公室:54215769 544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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