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
全县小学学区以乡镇辖区范围为划分依据,其中延寿镇内小学学区划分为:
①中心小学为胜利社区、团结社区的南同福路以西范围,包括同安村;
②新华实验小学为团结社区南同福路以东范围;
③胜利小学为前进社区,包括原新村乡和原高台乡范围;
④东风小学为奋斗社区范围,包括东华村。
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落户时间应为本方案下发之前)、住宅产权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首先,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如学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不满时,优先录取与其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最后,如学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仍然不满时,剩余学位录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宅产权在学区范围(提供住宅产权证或网签)内的适龄儿童。符合住宅产权条件的报名人数如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剩余人数,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就读。
小学招生入学由学校把好初审第一关口,严格按照要求收齐相关户口和房产材料,提交县教育局审核后录入学籍。户籍在县域外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
时间安排。
①统一网上报名(6月12日—21日)。由各小学采集信息,严格核验后上报县教育局备案。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②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5日)。由各小学、县教育局对各小学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
③确认录取结果(7月20日—7月24日)。完成各小学招生录取确认工作,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在规定时段内未报名或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