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的通知
根据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从11月10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类错峰复学复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高三年级11月9日(星期二)下午报到,11月10日(星期三)复学复课。
(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初中各年级、职业学校各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11月15日(星期一)复学复课,寄宿学生可提前半天(11月14日下午)报到。
(三)小学一至三年级11月17日(星期三)复学复课。
(四)幼儿园、特教学校11月22日复学复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部复学复课后,经督导检查具备条件后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须准确提供复学复课前14天以来的健康监测和行程轨迹。各学校须于复学复课前一天逐一核实师生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广大家长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庭成员身体情况,按要求做好自我排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备,并暂缓学生入校。
(三)家长要自觉遵守复学复课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引导督促学生做好上下学途中的个人防护,在学校划定的等候区内接送学生,避免人群聚集等,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全市所有学校一律实施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校园运动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五)各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信心决心,正确认识、科学防范疫情,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复学复课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