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2年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教育百科2022-09-21 11:02:45佚名

兰州市2022年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兰州市2022年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

  一、考试对象及科目

  兰州市2022届(九年级)初中毕业生、符合2022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条件的同等学力社会考生及外地回兰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试。

  兰州市2023届(八年级)初中在籍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内容分值

  每学科实验题目3道,考生每学科随机抽取其中1道进行考试。物理9分,化学6分,生物学4分。

  三、考试方式

  采用考生现场实际操作、教师网络同步阅卷、考后现场确认成绩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

  物理(九年级):5月15日—18日;

  化学(九年级):5月20日—23日;

  生物学:5月25日—5月28日。

  考试场次:每天18场,每场安排24名考生。

  考试时长:每场15分钟,间隔10分钟。

  缓考时间:6月24 日。

  五、免考政策

  因上肢残疾、视力障碍、智力因素、重大疾病丧失操作能力的考生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以兰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备案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成绩按每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的60%计。

  六、考证编发

  1.在籍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整校编排,准考证由学籍所在学校打印签发。

  2.同等学力社会考生及外地回兰考生随机编排。同等学力社会考生准考证由兰州市教育条件办公室打印签发,由补习学校或机构统一领取发放。无补习机构考生和外地回兰考生,自行前往领取。发放地点:南昌路709号(兰州市电化教育中心)一楼大厅。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5月12日—13日,逾期不领取者,后果自负。

  4.远郊县区考试报名方式和准考证发放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七、缓考政策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在考点两次以上体温检测异常(高于37.3℃)的,应暂缓考试,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隔离就医,隔离期满且体温正常后可在规定时间参加缓考。由考点复印考生准考证,右上角注明“体温异常”字样保存,后报考试组织部门。

  2.考生在领取准考证之日起,确因突发性健康状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在5月28日前,由考生或家长凭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确认后上报。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考生报市中小学生保健所审核备案,远郊四县区报所在教育局审核备案,可安排缓考。

  3.已安排缓考,但因健康原因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缓考的,成绩按每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的60%计。

  4.缓考考生准考证需重新编排,城市四区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签发,考生于6月24日持原准考证到达考点后换取新证参加考试。

  缓考考点: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

  物理缓考:6月24日上午8:30检录,9:00开考。

  化学缓考:6月24日上午9:30检录,10:00开考。

  生物学缓考 :6月24日上午10:30检录,11:00开考。

  5.远郊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点,编证签发,组织缓考。

  八、缺考处理

  准考证安排的场次按时开考后未到达考场者,视为缺考,不再安排考试,成绩按“0”分计;已安排缓考,在缓考考试时缺考的,成绩按“0”分计。

  九、工作联系电话

  驻局纪检监察组:8801413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7845720

  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8831608

  市教育局安全应急科: 8854819

  兰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8728233

  十、工作地址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城关区南昌路709号

  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城关区农民巷118号

  十一、考前提醒

  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纸质健康码和准考证,码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以便顺利按时到达。

  3.考生在外出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4.考生参加考试时应着便装,佩戴口罩。

  5.考生务必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查。迟到不能参加考试,成绩按“0”分计。

  6.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电子设备。

  7.考生要自觉服从考点指挥和管理,不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扰乱考试秩序。

  十二、考试流程

  1.考生候考

  开考前30分钟,开始检录。开考前15分钟,开始扫码抽签。领取、穿好实验服后候考,抽签员组织考生学习《兰州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进入考场

  开考前3分钟,引导员带领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对号入座,确认个人信息,阅读考试试题,检查仪器器材,等候开考指令。监考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考试系统终端一致。开考后其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进行考试

  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按试题要求,在“操作区”内进行实验操作,不得随意触动考试系统设备。考生如提前完成实验,可将印有“考试结束”字样的纸张摆放在操作区内,但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离开考场。

  4.成绩确认

  考生离开考场,交回实验服,在引导员带领下,到确认室对成绩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考点。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确认签字前,现场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组负责调阅视频资料进行裁定,并填写《兰州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成绩裁定表》,按裁定结果确定成绩,考生确认签字。仲裁组不能裁定时,提请仲裁委员会复议。

  十三、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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