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艺考统考考试指南

教育百科2022-09-21 11:18:01佚名

2022年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艺考统考考试指南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主科<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听觉、基本乐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

  总分计分办法:

  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

  二、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2022年1月12日10:00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详见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表、考点示意图)进出相应考点。“打卡不合格”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考前三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点学校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乐器及相关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各类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如有携带违规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放在“座号单”旁的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查验。“打卡不合格”考生需主动上交《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考前三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生拿到答题卡、试题、条形码后,请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考生信息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及答题卡、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检查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准确粘贴条形码,完整地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主观试题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试题。答题卡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老师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所有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笔试考试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准跺脚、打拍子,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夹带、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故意撕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其它考试材料,违者按违纪处理。

  (十)主科考试时间及次序均由计算机程序随机安排,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检录时间参加检录、考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再安排补考;考生检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缓考或变更面试次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十一)声乐检录地点在舞蹈楼前,器乐检录地点在音乐楼前,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西北师大兰苑宾馆西侧排队进出学校(运送大件乐器的车辆由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从西北师范大学北门进入,考试结束从东门驶出,所有人员均须检测体温并出示健康码)。

  (十二)声乐、器乐主科考试过程中,考官有权要求考生从歌(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作曲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必须参加钢琴加试。

  (十三)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十四)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携带电子设备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或当前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提供或传输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六)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工作进程,将于考试、评卷、成绩校对完成后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前17天起,考生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2.考前17天内,考生如遇疫情隔离在外省或者不能按时到达考点耽误考试的,不进行补考,也不在省外设置隔离考场,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前17天起,考生本人每天均须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打卡,健康打卡时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并自动获取考生所处地理位置以检测考生是否在甘肃省内,考生要针对健康打卡提前做好准备。

  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考前三天根据考生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的健康打卡情况,分析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形成打卡结论。结论为“打卡合格”的考生需持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打卡不合格”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考前三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考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卡不合格”的考生还须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考前三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2.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结束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并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离开考点学校。

  (四)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交由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家长及其辅导老师不得进入考点。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

  (一)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笔试考场安排

  (二)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主科面试安排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入场,考生须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出入相应考点。考生应提前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具体路线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示意图》。

  五、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1922

本文标签: ,考生  ,考试  ,甘肃省  ,考点  ,考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