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真题)

教育百科2022-09-22 10:10:18未知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真题)

  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区(即邛崃市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机关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审核(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于2021年5月中旬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考生应携带贴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①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②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3日。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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