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4.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2)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凉山顶岗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3.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