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现参考本区前三年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充分考虑办园成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水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 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 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 动态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原则上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原标准高于新标准的,在园老生按照新标准执行。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