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细则

教育百科2022-09-22 22:46:08佚名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细则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奖学金

  对象: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

  标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对象: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及四川省藏文学校、四川省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

  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9+3”学生一、二年级学生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标准减半。

  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此外,2021年春季学期已在校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费特别资助。

  二、普通高中教育

  国家助学金

  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

  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2-3个档次的具体标准)。原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

  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

  按当地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

  据实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不难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耳汉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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