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档案存放方法:
一、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独立管理人事档案。毕业生只要将单位详细的档案接收地址提供给学校,学校就可直接转递档案。
二、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集体委托存档。将单位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名称提供给学校即可。
三、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单位既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又不能集体委托存档了,档案将会转递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前去办理个人委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