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二、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