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教育百科2022-09-23 17:20:36未知

德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在德阳市教育局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设定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备注

1

本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1张。

2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样表(模板)1】

原件2张。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取,原件由档案管理机构审核,收复印件1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档案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

1张。

5

教师资格证书

收原件。

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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