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招收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文化水平的社会适龄少年儿童。
3.公办学校招生类别:
A类.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籍地址和学生父、母房产证地址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两证齐全)。
B类.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籍地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家庭子女(有户籍)。
C类.学生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已入住的家庭子女(有房产)。
D类.优待对象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类.政府拆迁家庭子女。指因城市建设等原因由政府统一进行拆迁安置的火花、南湖、都尉、文峰、西兴、河西家庭子女。
F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父母在嘉陵城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嘉陵城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特别说明:
1.南高嘉陵校区初中新生只招收A类(两证齐全)家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三残儿童(听障、视障和智障)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可以到所属招生区域内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3.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