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户、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2022年5月31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12个月以上。
3、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
录取办法
县城公办小学毕业生统一分配后的剩余学位由“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叙永二中、永宁中学、城郊中学)。未被录取的剩余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置到叙永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