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类型
1.叙永县城区户籍(2022年5月31日前入户)、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2.随迁子女
(1)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人员)子女。
(2)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2022年5月31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12个月以上,以具体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4)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以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5)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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