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
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向报考考区所在市(州)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点击下载)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三、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照考区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