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6月9日至6月10日(截止6月10日下午18:00)。
办理流程:有主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毕业小学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若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学位,由户籍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不能两地重复申请。
具体流程安排:主城区各小学将小升初学位申请卡(白色)和学位申请承诺书发放给本校每一位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或其家长填写→学校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学校统一将学位申请卡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学位申请副卡交申请人保管,主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