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贵州省2020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
1.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
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2.无学考成绩的考生
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
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
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艺术类按100%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三、每批院校投档程序
1.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2.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3.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4.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5.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6.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7.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