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阳南明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贵阳市南明小学入学条件)

教育百科2022-09-24 20:26:55佚名

2018贵阳南明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贵阳市南明小学入学条件)

南明区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4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8〕34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相关法规、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南明区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一) 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结合网上预登记系统,实现招生入学规范管理。

  (三) 坚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 报名工作安排

  (一)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工作

  1.招生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入学应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入学信息网上预登记

  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先登记,后入学”。

  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于3月21日至3月27日、4月23日至4月27曰登录南明教育网“南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预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预登记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地址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3.履行报名手续

  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预登记人数、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与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 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

  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于6月30日和7月1日在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履行入学报名手续(详见附件1、2)。

  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按户籍管理规定重新变更户籍信息后再到户籍所属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如服从调剂分配的,可在入学登记期间携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备案,南明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分配到有空佘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属于集体户的适龄儿童于6月15曰前携相关材料到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备案,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分配到有空佘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

  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申请就读公办小学(详见附件3、4)。于7月7曰、7月8曰,到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 登记入学。

  2.符合条件且在南明区小学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区就读公办中学(详见附件3)。按照相对就近、调剂分配的原则,由南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

  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三) 关注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中度以上智力发育障碍的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薄、出生证、残疾证等到南明区启智学校申请就读。盲、聋、哑适龄儿童、少年可到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报名入学。

  统筹安排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居住并符合条件的外籍华人、港 澳台人员、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现役军人、烈士、全国劳动模范子女入学。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子女,于6月25日前携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登记,按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四) 严格规范特长生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贵阳市2018年招收初中特长生的批复》(黔教基发〔2〇18〕105号)文件精神,贵阳市第十六中学、贵阳市第十八中学、贵阳市第二十一中学在区教育局指导下,严格执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于6月25日前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和数量,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 教育科备案,于7月6曰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

  (五)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及办法

  我区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格实行计划招生。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学校于6月25日前将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面谈及录取在6月30日至7月6日完成,招生时间不得提前和延长。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生,初中不得招收往届毕业生。

  (六)永乐乡所属学校招生

  永乐乡学校按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统一时间,组织好服务片区内包括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永乐乡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初中学校就读:永乐小学整班移交到永乐一中,罗吏小学、水塘小学毕业班整班移交到永乐二中。

  (七)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学校招生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学校招生由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筹安排,其它事宜由南明区教育局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协商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 实施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学校不得超额编班,原则上小学班额为45人、初中班额为50人。

  (二) 规范招生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宣传,多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片区划分、登记时间、报名程序等信息,增加我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4) 严禁违规招生。区教育局将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与督查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统一的时间、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周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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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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