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一、档案转递手续办理
1.已在区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劳动合同或者就业协议复印件。
②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到证原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升学为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与自治区教育厅、就读学校签订的升学博士定向协议书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③就读学校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订在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所需材料:
①与自治区教育厅、就读学校、报考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复印件。
②报考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①报到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转递操作流程:
电脑操作:登录www.nmbys.cn进入北疆就业网,点击平台右上角“我是学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在下方“就业手续办理”栏目内,点击“区外毕业生报到”,进入内蒙古生源区外毕业生报到登记,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其中培养类别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档案来源选择“转入省就业指导中心”,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是”,并填入单位收档人员的姓名、电话和收档单位地址。
手机操作:在微信客户端关注“北疆就业”,点击右下角“用户中心”后,点击“我是学生”,按照提示要求进入“学生中心”。在 “就业手续办理”菜单内,点击“区外毕业生报到”按照提示要求操作即可。
注意:服务期已满的毕业生,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否”,无需填入收档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档案将被邮寄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二、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的借用办理
1.毕业生借用毕业证和学位证
所需材料: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借用档案
所需材料:
①用人单位审核档案的公函原件。
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党员档案材料转接办理
所需材料: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审查毕业生档案办理
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来我中心审查毕业生档案
所需材料:
①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②用人单位档案审查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五、少数民族骨干违约手续办理
2013年及以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可以申请违约及手续的办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起考入该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提出违约申请。”
所需材料:
①区外就业申请表。(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供)
②个人违约申请书。(无固定格式,违约原因真实,表述清晰准确,本人签字。)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入学时与教育厅和就读学校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复印件。
⑤一寸照片4张。
注意事项:
1.办理前提为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和学位证已到我中心。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本人手写签名)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档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保管。
联系电话:0471-2856808,0471-28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