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学费 | 重点高中,每生每期 800 元。城区普通高中,每生每期 500 元。 (渝价〔2013〕 71 号) |
生活费 | 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委和区教委备案并公示。(渝价〔2013〕 71 号) |
课本费 | 每生每期 200 元。六学期一共不超过 1200 元。 (长发改价〔2011〕 51 号) |
住宿费 | 一级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 450 元; 二级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 350 元; 三级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 200 元; (渝价〔2014〕 265 号) |
代收费 | 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渝价〔2013〕 71 号) |
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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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余时间上网费 | 学生课余时间上网费仅限于直接向课余时间自愿使用学校网络设施上网的学生收取,任何学校不得按人头平均统一向学生收 取上网费。最高限额标准: 每小时 0.8 元。 (渝价〔2013〕 71 号) |
2.军训费 | 军训服装费按成本收取,军训期间发生的基本伙食费以及到军训基地或部队训练的住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渝价〔2013〕 71 号) |
招生报名考试费 | 高中毕业会考(含补考) ,每生每科 9 元。物理、化学、生物及劳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每生每科 5 元。 (渝价〔2013〕 7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