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3〕7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招生须知:
一 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并具有2023年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在平原示范区核心区购买商品房且已入住的业主子女及平原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滨湖社区和龙源社区安置户子女【乡(镇)政府及龙源街道办事处提供名单,教体局入户核查】;
3、管委会干部职工(含国有企业、核心区学校正式教师)子女;
4、户籍为祝楼乡宋楼村、大胡庄村的2023年六年级毕业生。
二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7月24日--7月25日两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
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
丽江路和华山路交叉口
三 报名办法
家长先行校园内排队,领取“报名登记顺序号”,每晌发放150个报名登记号。报名登记时按照“报名登记顺序号”由小到大进行。
四 报名资料
学生一人一档,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一致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1)核心区购买商品房居民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只复印主要内容);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购房者页);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④房产已交付和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相关资料,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
⑤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2)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①户籍为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和家长联系电话;
②户籍不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但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居住的安置户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购房者页)、家长联系电话,以及原居住乡(镇)(农场)与龙源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管委会机关、核心区学校、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家长页);
②加盖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鲜章的单位证明;
③财政统发工资花名册;
④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⑤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4)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所需资料(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在核心区务工并居住的非示范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
②务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③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④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⑥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5)核心区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核心区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是指在核心区经商并居住的非示范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
②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④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6)户籍为祝楼乡宋楼村、大胡庄村的六年级毕业生
①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
②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③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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