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麻章区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麻章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麻章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网签购房合同、房屋土地权证的非麻章区户籍适龄儿童。(凭“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土地权证”报名的,不需提供居住满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碧桂园.城邦花园、桃源里花园、奥园·悦时代、馨平嘉园、嘉悦花园、达智华境花园、金地自在城、金川高地园等八个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报读对口投资配建的学校凭“网签购房合同”报名的,不需提供居住满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其他没对口投资配建学校的房产凭“网签购房合同”报名的,需提供居住连续满三个月以上的供水供电部门出具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或手机查询凭证截图,时间是指2022年6月30日止倒推计算满三个月。
✍提醒:自2023年起,提供居住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证截止时间是指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计算满三个月。
预报名时,如果还未能提供居住连续满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把相关凭证在平台补传。下同)。
4.在麻章区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连续参加麻章区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含半年),或持有麻章区营业执照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麻章区有稳定住所的非麻章区户籍适龄儿童。
6.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的适龄儿童。
【招生类别】
第一类:户籍类,即招生对象第1点,适龄儿童的户籍在该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类:优待类,即招生对象第2点。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家长须在预报名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5《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到麻章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教育股将登记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此类生源按家长工作单位所在学区及所在镇学校学位情况,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第三类:产权类,即招生对象第3点。此类生源录取次序为先“A”批后“B”批。麻章区房产类适龄儿童按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地段对口入学;在对口片区服务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此类生源学区为动态管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调整学区,优先满足项目配建学校(含参照配建标准支付款项的)的小区学位需求,以学区小区划分为准。
A批: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麻章区购有住房并持有商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网签购房合同、房屋土地权证的适龄儿童,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
B批:儿童的祖辈在麻章城区、镇圩自建住房并持有房屋土地权证的适龄儿童,且适龄儿童户籍与祖辈一致,麻章城区持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前。
第四类:社保工商A类。进城务工人员或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需在麻章区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含5年)并能提供父亲或母亲在麻章区累计缴费5年以上(含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每月职工养老保险。此类需要按家长工作单位或经营场所所在学区范围选择学校,在对口片区服务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在镇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第五类:稳定住所类,即招生对象第5点。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麻章区有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此类生源按家庭实际居住所在镇学校学位情况,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第六类:港澳台类,即招生对象第6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的适龄儿童,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2019]1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七类:社保工商B类。进城务工人员或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需在我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不足5年)并能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区累计缴费半年以上(不足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在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的情况下,家长可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申请(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每月职工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