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横州市户籍学生转学申请说明及证明材料:
1.横州市户籍类学生
学生需具有横州市户籍
报名材料:(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如已经购房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只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
2.父(母)属横州市户籍类学生
学生非横州市户籍,但父(母)其中一方具有横州市户籍
报名材料:(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如已经购房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只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
注意事项:
按属地管理原则,学生只能向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由中心学校根据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