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当年,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到泰兴市教育局报到,按要求参加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按照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乡村小学教师岗位,确保有编有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
具体情形为:
1.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
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
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学生,培养院校正常发放《派遣证》和《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