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拿出教育系统部分进人指标,用于吸引兴化籍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凡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并被录取且与市人社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学生,如期毕业,达到相关要求,安排到我市兴化中学、楚水实验学校等四星级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窗口学校任教。
➤工作流程
1.明确指标和条件
今年的指标共20个,语文、数学各3个,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2个。指标可统筹使用,总量不变。如某个学科签订协议人数不足,则将该学科指标调剂至其他学科。
资格条件:
兴化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对象除外)。
2.签订协议
8月份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就业协议。
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于8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如总分相同,则录取志愿学科分数高的优先),8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时,相关人员缴纳1万元保证金。
3.落实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凡大学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参加相关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则安排到我市兴化中学、楚水实验学校等四星级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窗口学校任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学科,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签约人员上岗后返还1万元保证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6万元(985高校毕业的补助10万元),费用由市财政负担,每年发放1.2万元(985高校毕业的每年发放2万元),五年发放到位。定向培养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如因特殊情况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的,则需按合同返还财政发放的补助款并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