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开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的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应当认真听取考点和考场的《临场教育宣讲词》和指导语,领到草稿纸、答题卡(纸)、考生信息条形码、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纸)、试卷上所示考试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所示考试科目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粘贴位置。自命题科目考试时,按所报招生单位要求填涂信息或粘贴条形码,如有招生单位提供答题卡(纸)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提供的答题卡(纸)上进行作答,并将考场发放的答题纸交回监考员。因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答卷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草稿纸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信息。
遇试卷、答题卡(纸)等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可举手询问监考员,开考后询问而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自负;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卷、答题卡(纸)等分发晚于开考信号的,考生应及时向监考员反映。考生自行拆封自命题科目试卷袋时须避免损伤袋内试卷。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考场配备的挂钟,仅供参考时间,考生若发现考场挂钟与统一发布的信号时间有明显差别,应当场向监考员反映。
四、迟到的考生仍必须接受入场检查、身份验证和文具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五、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或者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答题。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放在桌上,由监考员依次收取。自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纸(有的科目是答题卡)由考生自行装入原试卷袋内,用考场配发的密封条密封袋口并在密封条骑缝处签名后,由监考员依次收取。不按规定装入、密封、签名的或错装的,后果考生自负。考生出场时要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八、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