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乐清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暨录取办法的通知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乐教〔2022〕42号)精神,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填报志愿。现就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暨录取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设置
2022年我市普高招生志愿共设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3校平行志愿。
3所学校志愿名称及其志愿代码具体为:乐清中学统招[定向](101)、知临中学统招(309)和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311)。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已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在乐清按招生计划总数5%择优录取,招满为止,未完成不再补录。
第二批次:14校平行志愿。
7所公办学校志愿名称及其志愿代码具体为:乐清二中统招(102)、乐清三中统招(103)、虹桥中学统招(105)、柳市中学统招(106)、白象中学统招(107)、大荆中学统招(108)、芙蓉中学统招(109)。
7所民办学校志愿名称及其志愿代码具体为:育才中学统招(301)、兴乐中学统招(302)、精益中学统招(303)、虹中分校统招(305)、市外国语学校统招(306)、嘉禾中学(308)、荆山公学(310)。
二、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8:00至6月28日下午4:30。考生可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高志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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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定,2022年我市普高各批次的录取办法统一规定如下:
第一批次3校和第二批次14校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先对符合该批次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按学业考试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考生优先投档(分数优先),然后根据其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其第一志愿招生数仍有空余名额,则按第一志愿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招生数已满,则按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一旦被某一志愿学校录取,则其投档随即结束。
乐清中学定向生的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和规定条件择优录取,若达不到录取规定条件,剩余名额转为统招。
录取结束时,如出现按志愿招生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我市将统一及时在乐清教育网发布通告,并由招生不足的学校自主招收尚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直到该校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2022年特长生的录取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不需要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各校平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请参阅《2022年乐清市高中招生指南》中的《2022年乐清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暨录取办法解读》(考生人手一册,由各中考报名点学校统一下发)。
各学校要提醒考生,在填报民办学校统招志愿时务必看清各校的收费标准。
乐清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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