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考体育总分5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为20分,现场测试为30分。
张家口中考体育评分规则
一、过程性考核考试
1.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满分4.0分)
按照体育课、课间操出勤率评定。学生事假、病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同一学期内,事假、病假要分别累计超过3课时者,超出课时按缺勤记录。对应分值为: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满分8.0分)
在八年级和九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由学校或第三方测试机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须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一致,对应分值为:
3.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满分8.0分)
每学期由各学校负责评定。根据《课程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自行选定考核内容。对应分值为:
二、现场测试成绩评定
1.评分标准
现场测试项目评分标准由河北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2.免考缓考情况
(1)免考: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免考。
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后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免考申请统一评议,通过名单须面向社会公示,并报当地招考机构备案。相关审批材料需存入学生档案。无残疾证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处理。伤、病学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可以考试,须由学生申请,附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参加考试。经认定后,残疾学生现场测试成绩按满分记入;因伤、病学生免考项目按满分的60%记入,未免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记入。
(2)缓考:因临时伤、病,女生因特殊生理期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缓考。
学生填写申请表,临时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市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学校初审后,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在现场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地要严格集中组织补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按因伤、病免考记分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