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审核需提交什么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