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省侨务部门负责审核,需要的材料为身份证和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一、受理条件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3.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高中阶段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的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各加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二、申请材料
"烈士证书及 华侨或外籍华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完成受理工作;
2.办结: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
网上办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四、少数民族怎么申请?
"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省民委负责审核,需要的材料为身份证,户口本和民委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