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学生报名条件类别及有关要求
1. 学生(家长)所具备条件符合市区户口、市区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和车库)、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政府重点工程)、长期居住、进城务工(外来和本地务工)等类别,家长可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条件报名。
(1)具体要件
第一类市区户口:其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市区常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第二类市区房产: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第三类优抚对象:其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
第四类市区拆迁户:其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街道办(嵩阳街道、少林街道、中岳街道)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含自有房或租赁房,必须显示具体地址)和居住地水电正规票据。
第五类长期居住: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拥有房产但无合法房产证件,并在水务公司(电业公司或燃气公司)立户至少半年以上(2023年1—6月)。
第六类外来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非登封籍)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居住证。(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3年2月1日)
第七类登封籍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缴纳2023年2月—6月社会保险。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经商,有实体店,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于2023年2月1日,并缴纳2023年2月—6月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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