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成绩合格者,请在考试之日起三年内凭准考证、身份证及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jyg.gszwfw.gov.cn/)在线办理事项申报告知单,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逾期按作废证书处理。
2.等级证书自考试之日起三年内遗失者,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办,超过三年者,不再补办。
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将不予安排测试。
4.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测试时需持准考证到指定机房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已过仍未到场者,按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对待。
5.考生应遵守测试点有关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测试工作。干扰测试工作进程者,测试机构有权取消考生资格, 骚扰滋事、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