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参加鞍山造价工程师及初中级经济资格考试

教育百科2022-09-28 14:16:30未知

哪些情况不能参加鞍山造价工程师及初中级经济资格考试

  一、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试人员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试人员原则上须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二、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除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其他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三)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四)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五)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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