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积分入学办法是把户籍和房产按照“两个一致”、房屋权属人、房屋权性质、占有房屋份额、发证时间、年限等重要条件赋予分值并制定得分办法,根据得分办法计算分数,学校再根据招生计划、每名适龄儿童的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当学位数不能满足相同分数适龄儿童人数时,将由报名系统随机派位进行录取,剩余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入学。
关于“两个一致”的界定:
“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学区房产的产权人为“四老”(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不属于“两个一致”。
关于积分入学办法年限时间点的界定:
以6月30日为时间节点,每满12个月为一个加分周期,不满12个月的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