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按规定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常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参加考试。
(一)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准备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证明均可),并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1.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来自省外或途经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2.健康码非绿色,以及居家隔离期未满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防疫部门或社区申请外出,并向所在考点报备〉;
3.考前14天内有头痛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的考生。
(二)若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