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镇市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
1.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2.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二)初中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2.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二、随迁子女进入小学现场审核安排
①清镇市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不含条子场学校)户籍生及随迁子女(含红枫湖镇扁山小学),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②清镇市乡镇户籍生及随迁子女(不含红枫湖镇扁山小学随迁子女),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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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于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