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663 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 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 号)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先通过网上平台登记后,凡符合条件的,审核材料后,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相关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即观溪路街道办事处、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创路街道办事处、高新路街道办事处、龙广路街道办事处、东风镇)升入一年级和七年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父母必须在新天城区务工或自主经营的;
二是现居住地必须在新天城区的。
三、应准备的材料
(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一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
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
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七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
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 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 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
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相关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
点击查看:乌当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未办理居住证(只持有居住证登记凭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外来随迁子女新生进行线下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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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于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