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布2022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6月3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2022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
招生时间:
公办园7月3日至20日招录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办幼儿园在7月3日至20日期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含摇号招生);民办幼儿园在7月21日至25日期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条件:
不同情况分批次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在高新区“有房无户”、“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建民营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在高新区“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三)民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实际居住在高新区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各类幼儿园若出现当期批次招生登记报名的幼儿超过开设班级学位,将在社会事业局、社区中心、家长代表三方监督下,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各批次在公示前,幼儿报名材料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社区服务中心、属地派出所审验后方可公示。
报名所需材料
(一)高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2.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二)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截止2022年8月31日居住满半年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经人事部门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4.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6.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7.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三)其他情形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