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城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分两个批次进行对口直升城区初中。
第一批:第一类生源、第二类生源。
第二批:第三类生源、第四类生源,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全部对口直升;若学位不足,则按购(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跨区调剂: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学生可以根据其家庭实际住址填报一所与实际住址对应的意向初中学校志愿(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负责审核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若意向初中学校富余学位足,则全部调剂;若意向初中学校富余学位不足,则实施抽签办法进行调剂。
2.乐城辖区外小学毕业学生:在乐城辖区内符合升入城区初中学校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派位工作完成后,根据富余学位情况进行派位。
3.已正式被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重复派位。
4.乐昌市坪石辖区参照乐城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进行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