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名单和考生在5月底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
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志愿在专门的志愿栏填报,填报时间与本科院校专业组填报的时间相同。凡被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B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填报了后续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