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如何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同时,经外市批准,可按生源地招生要求招收市域外学生。
(一)本市域招生: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按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方式在本市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统招计划不得低于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结束后,方可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不能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公益生招生:今年为扩大优质普惠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经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收公益生。
公益生学费标准:不得超过主城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得高于700元)。
公益生招生名额: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每校招生50人,列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公益生招生方案: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分班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中考结束后6月30日前在学校官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