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2日—24日
三、登记地点
四、登记材料
请监护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点领取填写申请表后参加审核。
1.监护人与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本。(不在同一户籍本的提供其他法定监护证明)
2.监护人在新都区对应镇(街道)派出所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满半年及以上的房屋信息。
4.监护人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
5.除小一年级外,其他年级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五、学位安置
1.补充登记审核合格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情况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位不足区域,将协调安置到邻近镇街有空余学位学校。安置结果于7月12日到审核点领取入学通知单并按通知单时间到校确认学位并报到。已享受政策安置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2.补充登记审核不合格的,可于7月18日后到我区有空余学位且可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咨询。
3.双胞胎。双胞胎子女入学请主动向审核点提出申请,统筹安置同一学校。
六、温馨提示
1.做好疫情防控。请各位参加报名登记审核的监护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登记点时亮码、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
2.补登记结束后,不再进行登记审核。
3.凡审核安置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